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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纪委在“学转促”专项活动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方案

发布时间: 2017-04-17 10:16:33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地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转促”专项活动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制定以下宣传方案。

一、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地委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作风不实是我们更大的敌人”理念,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决策部署。

2、大力宣传各县市各部门党委(党组)推进“学转促”专项活动采取的主要措施、基本经验和实际成效。

3、大力宣传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实施“十大整治”、纠治“四风”“四气”、查处基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举措、做法和成效;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工作安排

1、刊播动态报道。全地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要及时总结开展“学转促”活动的经验做法及阶段性成果,充分发挥在地区各主要媒体开设“学转促”专栏的作用,集中刊播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的工作动态。(牵头单位:地区纪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地委宣传部宣传科、和田日报社、行署信息化办、地区电视台、和田人民广播电台,各县市纪委组宣部、地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完成时限:全过程)

2、举办“学转促”专项活动专题访谈。由部分县市、地直单位党委(党组)相关领导做客和田人民广播电台“和广行风热线”栏目,举办专题访谈9期,分别介绍县市、部门开展专项活动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纪检监察组织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措施和阶段性成效。(牵头单位:地区纪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地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地委宣传部宣传科、和田人民广播电台,地区各稳定工作督导组、“访惠聚”和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督查组,相关县市党委办公室、纪委组宣部;完成时限:5月上旬至12月中旬)

3、制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题电视节目。以严厉整治“四风”“四气”突出问题为主题,由地区纪委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地区电视台协同制作播出1期节目,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地区纪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地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地委宣传部宣传科、地区电视台、相关县市纪委组宣部;完成时限:8月15日前)

4、开展“党组织书记谈转作风促落实”约稿访谈。以“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为主题,4月下旬开始,在和田日报、和田廉政网开辟“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访谈专栏,刊登各县市党委书记及部分地直单位、乡镇(街道)党组织书记领导开展“学转促”活动的具体举措,针对自治区、地区各级督查组发现的重点问题,谈认识、谈责任、谈整改、谈成效,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牵头单位:地区纪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地委宣传部宣传科、和田日报社,有关地直单位党委(党组),各县市党委办公室、纪委组宣部;完成时限:4月下旬至11月末)

5、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多频次在地区各新闻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查处的典型问题。(责任单位:地区纪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地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地委宣传部宣传科、和田日报社、行署信息化办,地区各稳定工作督导组、“访惠聚”和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督查组;完成时限:全过程)

6、刊播综述。综述专项活动,配发评论。(牵头单位:地区纪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地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地委宣传部宣传科、和田日报社、行署信息化办、和田人民广播电台;完成时限:6月下旬和12月上旬)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是地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和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有力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同级党委宣传部门的协调对接,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精心组织。地区纪委宣传部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报道的时、度、效。地区各新闻媒体要根据《宣传报道方案》有序开展新闻报道,主动跟进,选派记者采写新闻稿件,制作专题节目。各县市、地直各部门要注重对外宣传本县市、本部门“学转促”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同频共振、上下联动,形成舆论声势。

3、严格把关。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社会正能量,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和要求,不得发布虚假新闻、不实报道,对涉及稳定工作、正在审查的案(事)件或有争议的问题,要慎发慎报,严防恶意炒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附件:

1:“学转促”活动工作动态宣传计划.doc

2:“学转促”活动专题访谈计划.doc

3:“学转促”活动约稿访谈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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