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新区:
为认真开展好第二十三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展示新时代和田县党员干部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努力营造崇德尚廉的浓厚氛围,县纪委监委决定开展廉政书画摄影和工作手记、生活随笔等作品征集活动。为做好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二、征集时间
2021年6月21日至6月29日
三、作品内容
(一)书法类。以“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清风正气”为主题,围绕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党史、党风廉政建设论述摘选及经典语录,革命先烈前辈、优秀共产党人的诗、词、联、格言、文章选段等进行书法创作。
(二)绘画类。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如: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南昌起义、井冈山会师、抗日战争、新中国成立、抗美援朝等)革命故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脱贫攻坚等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各个历史时期革命领袖及先烈英模画像、革命圣地等进行创作。
(三)摄影类。紧扣中国共产党百年红色历程、伟大成就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工作取得成就,以展现新时代和田发展新貌为主题进行创作。
四、作品要求
1.书法和绘画作品
(1)书法:软笔、硬笔书法均可,书体不限,格式不限,需使用黑色笔墨撰写并钤盖印章。软笔书法作品统一使用宣纸,篇幅不宜超过四尺(138cm×69cm);硬笔书法作品篇幅不超A3(42cm×29.7cm)纸张大小,且须用规范字体书写。
(2)绘画:作品类型包含水墨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
版画、彩色墨水笔画、彩色铅笔画、素描、剪纸、漫画等各种形式,绘画作品尺幅一般不超过2米。
(3)上报作品均不得装表,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名称、创作时间、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2.摄影作品
(1)拍摄不限形式和色彩,相机、手机、无人机均可。作品需提交Jpg格式原图,可适当进行裁剪和色调调整,图片大小在3M—10M以内。要坚持原创,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随意拼接,不得过度修改,不接受无摄影元素纯粹用电脑合成、拼贴的作品。作品不得有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
(2)摄影作品(Jpg格式)图片标题统一为“单位+作者姓
名+作品名称”。
五、相关要求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新区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优中选优进行初选,确保作品主题突出、有内涵、质量高,推荐上报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分别不少于10幅(件),多则不限。
请于6月29日前将书画摄影作品征集信息表报送县纪委监委组宣部422办公室。
联系电话:0903--2040297
附件:书画摄影作品征集信息表
和田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