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民丰县委批准,民丰县纪委监委对县维吾尔医医院党支部书记牛江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牛江涛同志纪法意识淡薄,理想信念缺失,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
牛江涛同志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民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牛江涛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