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教育 > 他山之石 > 正文

共建微信群里的“精神盛宴”

发布时间: 2017-08-01 18:55:36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

有精彩的文章共同分享、遇有难题进微信群求助、有了工作成果到群里晒晒……江西省纪委通过建立“学思践悟”微信群,打造“指尖上的微课堂”,学习党规党纪,提升政治能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该群也成为纪委领导干部交流互动的平台、促进工作的帮手。

每周一文,经典共赏

“今天早上一醒来,就享受了一场精神盛宴,真开心!”这是江西省纪委驻省环保厅纪检组组长罗伟华7月14日周六在“学思践悟”群中发的一条微信。

这场“精神盛宴”说的是什么?原来,是罗伟华在微信群中阅读了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推荐的《党领导群众的基本途径——读张闻天〈关于新的领导方式〉》一文后发出感慨。

在“精神盛宴”中细细咀嚼、品味良久的,远不止罗伟华一人。江西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汪爽认为,这篇文章既是思想营养,又是工作方法,宣传引导发动组织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战无不胜的力量源泉。

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宋斌谈到,官僚主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其对党的工作的损害不言而喻,防止、克服、战胜官僚主义,就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坚持群众路线、涵养为民情怀,用心、走心、贴心,创造性开展适应新的时代特点要求的群众工作。

每周一文,经典共赏。每到周六上午9时,群友们都能准时收到孙新阳同志荐读的一篇文章,极大地激发了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热情。据江西省纪委宣传部部长施新华介绍,自去年11月建群以来,孙新阳同志先后推荐了《伟大的斗争呼唤伟大精神》《善则归诸人过则归诸己——读朱德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等多篇经典文章。“通过对这些文章的研读,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提高政治能力。”施新华感慨地说。

“通过这种方式,弥补了学习时间、地点的局限性,把手机变成学习教育的‘指尖微课堂’。”江西省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刘玉椿说。

据了解,这个“学思践悟”群成员由省纪委常委、设区市纪委书记、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省属高校和省属国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组组长、委厅机关各室主要负责同志等相关人员组成,共146人,一律采用实名制。

遇到难题,你我共帮

“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我有一个疑问,请各位领导和同仁给我支支招。”这是2月14日驻省卫计委纪检组组长罗聪明在微信群中发出的一则求教信息。

罗聪明所说的疑问,是《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第六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她理解,这一条提出了严重违纪的处理原则,却把一般违纪应受轻处分(严重警告、警告)的情形排除在外了。对此,罗聪明认为,“严重”二字似是多余;不然,一般违纪应立案审查则找不到依据。

罗聪明的问题很快就有人“接招”。省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陶亮率先回答:理解这个问题,第一,不要把现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的严重违纪和原来我们日常使用的严重违纪混淆,语义(法则)已不同,以规则表述为准。第二,现在的严重违纪特指需要立案审查并处分的行为,不需要立案审查处分的不再称为严重违纪。第三,应该顺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需求,不是严重违纪的行为(规则中尚未明确称一般违纪还是轻微违纪)就适用第一种形态,严重违纪适用二、三、四种形态……

陶亮这边刚说完,施新华马上发了一个链接。“上面的微信专门就此条文作了阐释和解读,可供参考。”施新华说道。

“审理室内网上有电子版的解释,可以学习参考。”见大家讨论激烈,江西省纪委审理室主任程新生赶紧发来学习提示。

这种你问我答的对话,在“学思践悟”群中成为常态。无论是谁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和困惑,都愿意在群中说一说,寻求帮助,在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中,不少疑难问题迎刃而解。

工作成果,拿来晒晒

7月9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报了《上饶:严查基层微腐败》的消息。6分钟后,上饶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文英便把这条消息转到了“学思践悟”群中。

随后,该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在实效的做法赢来一片叫好声。“上饶发挥巡察在惩治微腐败中的利剑作用,值得各地学习!”省纪委副书记肖德福率先“抢沙发”。“上饶持续抓学纪考纪,严惩基层微腐败,‘两学一做’显实效。”省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史国珍接着说道。

不仅是上饶,其他单位也时常把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取得的成果拿来晒晒,接受群内成员评头论足,在讨论辨析中启发思路、明确方向。

“发布信息、探讨工作、交流经验、亮出成绩,有利于形成‘比学赶帮、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省纪委常委庄国良说。

在晒成绩的同时,该省还本着运行高效、内容规范、信息畅通、互动良好的原则,构建政治自觉、风清气正、严实深细、团结协作、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群文化,及时制定了《省纪委学思践悟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成员要严格规范网络行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得发布和转发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错误言论信息,不传播小道消息或未经核实的信息,遵守保密纪律,等等。

“借助微信工作群这一网络平台,通过及时交流,起到了研究、督促、推动工作的功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质量。”江西省纪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说,下一步,将充分借助微信群集思广益的功能,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现场指导,帮助基层一线解决实际问题。

顶部 首页 微信二维码 底部

新疆纪检

和田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