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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严查靠钢吃钢立案195件

企地协作顺畅高效
发布时间: 2020-08-29 17:23:27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记者近日从鞍钢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获悉,今年以来,鞍钢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坚决打击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靠钢吃钢”问题,共立案195件,结案169件,处分165人。

今年年初,鞍钢集团党委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靠钢吃钢”专项整治作出部署,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目前,鞍钢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会同地方纪委监委联合查办了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永平,海绵钛分公司原经理秦兴华等6人利用职务之便“靠钢吃钢”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们先后赴四川、云南、广东、贵州、黑龙江等多个省份开展外查285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查询通知书249份、协办函21份。通过纪法双施双守,解决‘靠钢吃钢’问题。”鞍钢集团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孟庆旸介绍,与辽宁省鞍山市、四川省攀枝花市两地纪委监委、公安、司法等机关建立线索移送、问题通报和案件查办协调配合机制,正在查办的赵永平案,就得益于攀钢纪委与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建立的合作机制。

去年年底,鞍钢集团纪委收到一封举报信:赵永平找某供应商为其利益代言人,进行利益输送、大肆敛财。集团纪委立即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给攀钢纪委,迅速对赵永平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初核阶段,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全面予以支持。很快,由攀钢纪委、攀枝花市监委、仁和区纪委监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成立,依法对赵永平采取留置措施。攀钢纪委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攀枝花市监委指定管辖,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委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4月末,攀钢纪委与攀枝花市纪委监委签订企地协作机制协议,固化了协作机制。“这使得双方的合作、沟通、协调更加顺畅高效,为我们顺利查办赵永平案增加了底气。”鞍钢集团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探索实践“临时监察员”工作机制,也是与地方监委联合查办留置案件的有益尝试,赵永平案中就有2名来自攀钢纪委的“临时监察员”。“近期,我们在对10余名供应商的谈话中,都有‘临时监察员’的身影。他们参与进来,既可以消除被谈话人的顾虑,也可以发挥其熟悉企业、人员情况和案情的优势,让谈话更有针对性、效果也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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