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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权力运行

发布时间: 2022-12-13 10:10:00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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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纪委监委找准小切口,专项整治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实现问题“建账、对账、销账”闭环管理,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图为该区纪检监察干部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了解项目招投标等制度执行情况。 李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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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纪委监委聚焦长三角交通网重大项目建设,坚持“室组”联动,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调研座谈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打造清廉工程。图为该区纪检监察干部在项目施工现场了解相关情况。 戴旭岚 摄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治理,织密全员、全程、全方位监督网,严查从立项招标到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的腐败问题,倒查存在的漏洞和短板,推动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实践中,如何有效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权力运行?我们采访了三位地方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

本期嘉宾

刘 柏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赵伯慧 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于贵生 重庆市渝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坚持系统思维,分阶段分模块全程跟踪监督,坚决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记者: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监督,规范权力运行,重点开展了哪些工作?

赵伯慧: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等工程项目,政策支持力度大、审批权力集中、投资密集、资源富集,廉政风险大,是反腐败重点领域。我们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系统思维,统筹人员力量,采用日常监督、立项监督、专项整治、点题整治等方式,分阶段分模块全程跟踪监督,特别是对招投标、施工图质量审查、施工许可审批、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例如,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未批先建”“边建边批”等问题专项监督,推动市住建委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级立项的轨道交通、保障房等项目和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国有企业投资、市级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纳入摸底排查范围,摸排工程项目1647个,发现问题805个,解决了一大批工程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质、提效、提速,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57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

刘柏:我们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围绕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交通运输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行业开展系统整治,发挥“室组地”联合监督作用,开展摸、排、查、改、建系列活动,督促有关部门推进招投标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和管理体系。去年以来,共排查发现问题116个,处置问题线索62条,立案查处25人,建立制度机制32项。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实施管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等关键环节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如制定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廉情监督员工作办法,从我市重点项目监理、监管工作人员中聘请15名廉情监督员,负责监督涉及该项目的服务职能部门及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线索。聚焦“一把手”插手工程项目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探索制定一把手违规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报告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追踪溯源办法,全流程全覆盖留痕,严防“三重一大”决策搞“一言堂”。

于贵生:今年以来,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我们牢牢抓住权力运行这个关键点,制作监督事项一览表,对12个关键环节、9类关键岗位,以及“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等强化监督。坚持将监督关口前移,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档案大厅等设置举报投诉窗口,定期开展现场监督;建立企业信息直通机制,通过“码上”监督、行业座谈和实地走访等形式,收集工程项目申报验收、围标串标等环节的问题线索。构建数字监督体系,汇集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实施以及标后监管等关键数据,建立问题分析模型,精准发现异常数据,提高“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联动审计等职能部门,共享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线索,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理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线索。

聚焦权力运行风险点、群众关切聚焦点和监督管理缺位点,精准发力、靶向施治

记者:针对一些工程建设领域长期没有解决、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何不断提高整治工作的精准度、有效性?

刘柏: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招投标、项目设计、工程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廉政风险高,容易成为权力“寻租”空间,为此,我们一方面建立健全与审计、财政、发改等职能部门的线索移交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交接、调查初核,组织力量集中查办,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问题典型的线索提级办理、挂牌督办。如在上级纪委监委指定我委管辖的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中,我们通过片区协作、部门联动强化线索核查,对问题线索大起底,严肃查处了时任北海市园林管理局局长的刘某在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督、验收、拨付工程款等环节违纪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建立行贿人员数据库,将行贿人员列入“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联合惩戒。如我们在立案查处博白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系列违纪违法案件时,从一条线索入手,深挖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查处包括博白县委原书记罗某在内的受贿人10人,行贿人6人,追缴赃款170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2亿元。

赵伯慧: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违法转包分包等突出问题,我们聚焦驻在部门权力运行风险点、群众关切聚焦点和监督管理缺位点,对招标投标工作中易出现的廉政风险环节系统梳理分析,精准发力,着力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如采取立项监督方式,“室组企”贯通协同、同向发力,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制定方案,成立专班,建立调度机制,督促主责部门对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四类主体及34项重点内容进行排查,并加大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配合。目前,已督促市住建委向各区住建委制发执法建议书4份、移交问题线索函12份,市区两级对发现的45个涉嫌应招未招、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规违法问题项目进行调查,较好规范天津建筑市场秩序。

于贵生:我们一方面以点带面放大“治”的疗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针对主管部门监管乏力、工程招投标流于形式等问题,通过集中走访、约谈一把手等举措,推动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审核备案程序,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定期抽检,建设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防止出现暗箱操作现象。另一方面,突出共性问题研判和治理,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对项目业主变相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专题通报,推动整改问题330余个,27家违规违法企业被清理,推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投资监督管理等制度50余项。针对公职人员违规插手招投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问题,推动出台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29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等系列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约束。

完善发现问题、揭露问题、解决问题机制,形成整治合力,推动工程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记者:不断压缩权力在工程建设领域设租寻租的空间,还需要从哪些方面发力?

于贵生:我们深化运用企业信息直通机制,坚持企业问题诉求“码上”反映、职能部门服务“码上”评价,常态化收集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线索。强化与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数字赋能监督作用,动态掌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做到即时预警、即时处置。建立跟踪问效问责制度,落实共性问题专项治理制度,着力把好工程项目实施预算关、过程关、结算关。

赵伯慧:我们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认真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人员开展好廉政风险排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学习工程建设领域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将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纳入年度监督要点和监督台账,主动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督办函、提示函、约谈提醒等方式,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实现“办案-整改-治理”融合贯通。

刘柏:要着眼于“惩”,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一律从严处理。要着眼于“治”,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以点带面对现有制度审查、评估和清理,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着力发现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扎紧制度笼子。要着眼于“防”,针对各岗位廉洁风险点分级分类强化警示教育、党性教育和纪法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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