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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月 |洛浦县:开展专项治理 推动教育月活动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 2021-07-30 19:34:16     来源: 洛浦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多鲁乡水管站站长麦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污公款、侵吞水费、私设小金库;恰尔巴格镇某合作社负责人阿某挪用村民入股资金,侵占合作社分红资金……”近日,在洛浦县水利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洛浦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飞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水利、农口系统典型案例,并宣布了对麦某等人的处分决定,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为推动教育月活动走深走实,洛浦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好用活地区纪委监委拍摄制作的《重拳出击灭“蝇贪”》警示教育片,编印的《和田地区部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等资料,分层分级开展警示教育,并对照典型案例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农业灌溉水费收缴专项清查、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治理,重点清理整治水利系统瞒报灌溉面积、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应退未退等群众关切的问题,着力纠治农民合作社机构建设不规范、运行机制不健全、经营管理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基层“微腐败”等12类突出问题,以整治实效推动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通报的典型案例表明,在水费收缴、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违纪违法行为,这些‘蝇贪’虽小,但对于基层群众来说却是‘大害’,直接损害了基层群众的利益,必须要坚决纠治。”洛浦县多鲁乡党委书记李增杰表示,将对照“两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把警示教育效果转化为抓好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但在组织建设、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洛浦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李州州表示,将扎实开展好“两个专项整治”,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为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基础。

据了解,洛浦县“两个专项整治”于7月中旬启动,分自查自纠排查、清理整治、整改规范等阶段,为期6个月。对自查自纠、数据比对、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由洛浦县纪委监委组织相关部室进行分析研判,对整改类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优先进行核查处置。截至目前,已有19人主动交代37条问题,清理违纪违规资金9万余元。

“我们将严肃查处水费收取环节中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洛浦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洛浦县纪委监委 铁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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