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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纪委曝光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2017-09-15 11:10:42     来源: 和田地区纪委   浏览次数:

日前,和田地区纪委公开曝光了近期查处的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九起典型问题是:

1.地区检察分院副县级检察员买买提托乎提莫明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10月,买买提托乎提∙莫明任洛浦县检察院检察长之初,就顶风违纪,在洛浦县禾园山庄公款接待前来看望其的7名朋友,2014年1月又在私人家中与朋友公款吃喝;2013年10月至2016年7月,其任洛浦县检察院检察长期间,经常驾驶警务用车往返单位与和田的家办私事,并有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7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墨玉县县委原常委、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胡泾平违规发放福利公款吃喝、违规占用公车问题。2012年至2015年,胡泾平每年安排公款送礼、发放过节费;多次用公款接待朋友、组织单位干警公款吃喝;违规占用3辆公务用车及2辆收缴车辆,供个人使用,并有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7年2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皮山县固玛镇党委书记杨常青收受礼品礼金、公款送礼、公车私用问题。2012年至2016年,杨常青多次收受下属及个体从业人员所送礼品、礼金;每年安排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经常安排或乘用公车办私事、接送家人,并有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7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和田县布扎克乡水管站站长吾布力艾山·吾喀斯木违规发放节日补助奖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吾布力艾山·吾喀斯木连续3年违规为水管站及下属水厂职工发放过节补助费及奖金。2017年6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于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蔺玄敏违规配备通讯工具、发放福利费问题。 2013年1月,蔺玄敏以加强工作联系为由,违规为单位干部配发手机15部;2013年至2015年,每年违规给单位干部职工发放节日福利费,并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2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职级降至副主任科员)。

6.洛浦县山普鲁镇阿亚格比孜里村治保主任托乎提肉孜·阿卜杜拉违规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托乎提肉孜·阿卜杜拉多次接受本村村民艾某、阿某等人安排,到KTV等娱乐场所消费,并承诺为其办理相关请托事项,并有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7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策勒县策勒乡托万加依村原党支部书记麦提喀斯木·麦提阿孜公款支付娱乐费用问题。2014年5月至11月,麦提喀斯木·麦提阿孜借到和田市出差之机,先后两次与随行人员到娱乐场所消费,公款支付相关费用,并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8.和田市玉龙喀什镇阿克其格村党支部书记艾则孜·吐送尼亚孜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艾则孜·吐送尼亚孜截留村集体果园承包费,用于组织村干部及小队长外出旅游。2017年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民丰县萨吾则克乡政府驾驶员艾则孜·伊敏用公车油卡违规消费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艾则孜·伊敏多次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支付个人购物消费。2017年5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全地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纠治“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促进了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但“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稍有松懈就会死灰复燃、反弹回潮,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足够警惕。

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不进则退。全地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字当头、实字托底,驰而不息、常抓不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购物、公款旅游等问题紧盯不放,又要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新变种,坚持节点与平时并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四气”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查处、优先通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四气”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拓展,为实现和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田地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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