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作为改进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从把好源头关、入口关、考察关、审查关“四个关口”上用心用力。对拟提任干部任前廉政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带病上岗”。
该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抓住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从事组织人事的干部等重点人员,采取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统一测试与个别抽检等方式,检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纪委中组部《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内容的学习效果。
在推荐选拔任用干部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干部向组织推荐的干部由领导本人签字,对出现与推荐情况不符或者“带病推荐”的,严肃追究推荐单位和个人责任。党组织换届、重要干部选用以及涉及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选用的时,均派出业务骨干,全程参加干部考察,对拟选用干部在勤政廉政、道德品行、遵规守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确保掌握“一手情”。对拟提拔交流使用的干部,一律由各级纪委信访、案件管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党风政风监督室等机构集体“会诊”,全面扫描,经纪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提出审查意见。同时,被审查对象要向所在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接受核查。
据了解,2016年以来,该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对2341名拟提拔选用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对68名廉政审查不过关的干部提出限制使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