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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对点督导严防处分打白条

发布时间: 2020-08-24 06:11:20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通讯员 蒲江宏 蒋大泉)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在伊宁市某乡镇检查时发现,该乡镇工作人员迪某在处分期内仍被发放了2019年度奖励工资,及时对问题进行了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督促单位追回了迪某2019年度奖励工资3300余元。

为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和防止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伊犁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对近三年办结案件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采取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近三年以来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连日来,伊犁州纪委监委牵头,联合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联动,采取点对点、面对面进行督导检查的方式,深入各县市及州直部门单位开展督导,重点聚焦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归档,受处分人员职务职级和工资待遇调整,处分期间和处分影响期内违规晋升晋级等15类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以监督检查处分决定执行为抓手,通过找问题、补短板、抓整改、促落实,倒逼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纪律处分一旦被‘打白条’,其教育警示、惩戒震慑作用就会大打‘折扣’。”伊犁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人介绍说,我们每年集中对上一年查办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对督查问题突出、处分决定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不留白”。

该州共对近三年受到处分的3067人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涉及处分决定未向本人送达、处分决定未在所在单位党组织宣布、处分决定书未归入个人档案、重处分人员职务职级(工资)未做调整等问题180余个,目前,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收缴违规发放考核奖励工资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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