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典型案件违纪人员忏悔书的通知
各县市纪委,地区纪委第一、二、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根据《地区纪委宣传部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警示教育,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经委局领导同意,拟于近期编印《典型案件违纪人员忏悔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县市纪委、地区纪委相关室请认真梳理2016年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从中选报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针对性的违纪人员忏悔书。
2、着重从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廉洁纪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社会普遍关注和执纪效果、社会效果较好的案件中选择。
3、选报的忏悔书要附带相关审理报告和处分决定。
各县市纪委、地区纪委相关室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忏悔书的报送工作,上报数量不少于3篇,于2017年5月20日前,通过纪检监察专网邮箱报至地区纪委宣传部。
地区纪委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