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委安排,地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反馈会议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地委主要领导对抓好巡察整改作出安排。6个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10个地直部门(单位)和墨玉县吐外特乡进行“一对一”反馈,地区有关领导,地区纪委监委、地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分别参加了巡察反馈。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地委工作安排还有差距,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不足;有的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重点领域监管还有薄弱环节;有的党组织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短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有欠缺;有的党组织落实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还不到位,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整改成效还有待提升。
反馈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部署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面加强整改工作。要坚持举一反三,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汲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紧盯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刻反思、深挖根源,从巡察发现问题中把握规律,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着力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效果。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干部群众负责的态度,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做到“清单式”管理、“项目式”推进、“台账式”落实,推动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落实落细;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对敷衍整改、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巡察机构要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健全制度,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据了解,本轮巡察发现的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