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8日至12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皮山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巡察工作,并于2021年2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充分发挥政治部作用,制作并下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用手册,对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开展进行督促及指导,进一步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班组成员深入分管庭室及法庭调研;制定党组织生活会制度,按照相关内容制定党组织生活计划。
2.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管理混乱”的问题。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确定专人负责党员干部管理工作,提升党务工作干警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发展党员会议记录,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严格按照《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规范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提出严厉的批评并从快整改落实到位,彻底扭转收缴党费不到位的现象;严格党员材料的管理,邀请县机关工委到我院开展党建和发展党员程序进行授课培训,将全体党员纳入培训范围,进一步加强系统性、针对性的学习,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材料齐全。
在今后的工作中,皮山县人民法院将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不断补足短板、堵塞漏洞,促进我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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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