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8日至12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皮山县总工会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1年2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针对“未安排和督促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学习”的问题。对本单位未参加理论学习的干部制定了补学计划,重点对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了补学,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督促干部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2.针对“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强”的问题。总工会高度重视,尤其是加强主要领导和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同时对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聚焦主责主业,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落实。
3.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经常”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党员大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按照要求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引导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敞开思想,联系工作,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建立党员帮带机制;听取党员建议,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结合实际,把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等融入其中,不断增强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4.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的问题。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学习先进模范事迹;加强财务支出监管力度,大额支出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小额支出要在本单位召开会议,说明用途,资金的出处,由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同时对审计部门、纪委部门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引以为戒。
下一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扛牢整改责任,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03-6422241;
通信地址:新疆和田皮山县东经一路1号政府办公楼3楼。
皮山县总工会党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