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0日至11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民丰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12月21日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目前整改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地委和县委工作安排情况
1.针对“学习缺乏实效、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认真制定了政法委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并以每周五干部学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及第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二是督促干部按时摘录学习笔记,并撰写了相关篇目的心得体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2.针对“对基层和一线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客观”的问题。已由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到萨勒吾则克乡进行实地走访,对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发放无误。
3.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定了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培训费、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明确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岗位职责;二是根据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对干部出差报销凭证审核,无任何违规报销差旅费情况;三是财务室对票据进行核实,对票据记载的承担接待任务的饭店进行走访,了解当时的就餐情况,陪餐领导对超额部分进行了退赔,并向政法委机关党支部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四是针对在商店购货清单上存在多人签字,且用办公经费购买方便面、红牛饮料、洗漱用品等非办公用品的问题,已责令当事人对相应金额进行了退赔。
4.针对“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民丰县政法委公务用车及公务车加油卡管理制度,并由两名财务人员负责登记、管理公务用车的加油、维修、保养等产生的费用清单。二是将有关情况已反馈至干部原单位,由原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单位,由政法委班子成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格履行了党支部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5.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完善政法委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政法委机关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学习,督促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及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将机关党支部党的建设纳入2021年工作重点,对前期递交入党申请的同志,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总体思路,目前已确定2021年发展对象2名,并上报机关工委进行备案,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三是严格按照机关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做好支部委员的调整工作,已将改选结果上报机关工委备案。
6.针对“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足”的问题。一是由科室负责人与借调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了解其在工作、生活、思想方面的状况,卸下其思想包袱,能安心工作。二是在干部提拔使用、评先选优、发展党员等方面做到了一视同仁。2020年年底考核中优秀人员共计7名,其中4 名是借调干部,拟推荐提拔或职级并行的干部中共计9名,其中6名是借调干部,2020年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全部为借调干部,其中2名已于3月2日确定为发展对象。
7.针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完善了政法委机关党支部“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切实发挥机关党支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关党支部对从严治党总体工作进行再强化、再安排、再部署。2020年党支部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5次处理干部4人,2021年运用第一种形态4次处理干部3人。
8.针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一是结合政法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麦麦提敏·拜杜拉同志违纪问题向全体干部进行了通报,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二是结合节前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县纪委下发的典型案例通报及时开展学习,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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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民丰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