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9月20日至2020年11月5日对自然资源局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2020年12月20日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民丰县自然资源局切实履行巡察反馈4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成效显著。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未整改彻底问题
1.针对“查萨勒吾则克乡红旗村约300m水渠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2020年12月31日,党组书记亲自带队前往萨勒吾则克乡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点查看,经查看,项目区下游新增耕地为土渠,因河水泥沙量大导致下游土渠严重淤积影响上游防渗渠使用。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土地整治项目职能已经划转至农业农村水利局。经与乡村两级现场协调,建议村委会通过乡政府上报农业农村水利局申报该水渠项目,完善下游耕地水利配套,疏通渠道,解决该片耕地灌溉问题。
二、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提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学习,营造“人人争当合格党员”的良好氛围。对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的学习,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讨论、调研、政治体检等方式,坚持边学边改,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及时督查。对撰写心得体会、研讨材料等相关材料不及时、不规范的,责令相关人员完善撰写的材料。
3.针对“基础设施管理不善”的问题。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期)“关于乡镇国土资源所移交乡镇相关事宜”的内容要求,将国土资源所的所有资产移交乡镇管理。
三、聚焦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针对“为民服务不主动、效率低”的问题。集中精力利用半个月时间对2018年以来“安业军”等人提交的23宗土地进行现场核实,只有7宗地符合变更,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丰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3期)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5.针对单位工作统筹协调不合理,业务培训工作不重视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营造“人人争当合格党员”的良好氛围。二是明确分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明确科室及每名干部分工,做到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加大对干部的业务培训,截止目前,业务人员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参加各类法律法规会议培训13次,进一步增强干部业务能力水平。
6.针对“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根据整改工作责任分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牵头单位,我局将此问题移交给执法大队。
四、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7.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员大会弄虚作假”的问题。一是严格培养标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培养确定入党对象。对我局已经发展的党员热依罕古丽同志的档案进行了归档,对新发展的党员麦提库尔班同志入党材料进行审查并完善。二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日常培训,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做到党员发展程序、党内组织活动规范化。
8.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定《民丰县自然资源局“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的计划》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强化党员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学习制度,推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组织召开2020年民主生活会。
9.针对“违规违纪问题‘轻拿轻放’、不敢动真碰硬”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2020年民主生活会。韩卫锋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中通过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检查的方式,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二是责令韩卫锋作出书面检讨。三是2021年3月党组书记运用第一种形态对韩卫锋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对民丰县自然资源局落实第三巡察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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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民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