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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委第十四轮常规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7-30 00:58:37     来源: 民丰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十四轮巡察派出2个巡察组对祥民街道8个社区,若克雅乡7个村等15个党支部开展为期40天的“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3月20日—4月30日,为期40天。

二、巡察重点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突出落实“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惠民惠农“一卡通”清理等“小微权力”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巡察。

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三、巡察对象及各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巡察工作,及时向县委巡察组反映相关单位的问题。为便于反映情况,县委各巡察组将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同时还设置了信访举报电话,在被巡察单位和公共场所设置了意见箱,受理投诉、举报。请各族干部群众放心,对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县委各巡察组将及时妥善处理,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祥民街道(共8个社区):买迪尼也提路社区、索达路社区、博斯坦路社区、兰帕路社区、和谐社区、幸福社区、安康社区、团结社区。

举报电话:13369035581

电子邮箱:524129361@qq.com

(一)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若克雅乡(共7个村):英吾斯塘村、劳光村、特开墩村、博斯坦村、阿奇玛村、草原村、恰先拜巴扎村。

举报电话:18199049990

电子邮箱:1436604696@qq.com

各族干部群众如发现县委巡察组有违反工作纪律等情况,可拨打巡察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监督电话:0903-6752282

邮寄地址:民丰县委巡察办                  

民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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