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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委第十三轮常规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7-30 00:55:28     来源: 民丰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十三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对政府办公室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月10日,为期40天。

二、巡察重点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责使命情况,抓住“关键少数”,围绕“三个聚焦”,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地委、县委工作安排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三是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此外,本轮巡察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新疆工作总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自治区“1+3”工作要求纳入本轮巡察工作重点,把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地县巡察及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监督范围,不仅要检查整改的数据,还要检查质量效果。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还将脱贫攻坚作为监督重点,紧盯单位党组织脱贫攻坚“四个落实”(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三、巡察对象及各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巡察工作,及时向县委巡察组反映相关单位的问题。为便于反映情况,县委各巡察组将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同时还设置了信访举报电话,在被巡察单位和公共场所设置了意见箱,受理投诉、举报。请各族干部群众放心,对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县委各巡察组将及时妥善处理,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政府办公室、机关工委。

举报电话:15199728131

电子邮箱:389686944@qq.com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人大、宣传部。

举报电话:15001519694

电子邮箱:2385117260@qq.com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政协、司法局。

举报电话:13899455996

电子邮箱:524129361@qq.com

各族干部群众如发现县委巡察组有违反工作纪律等情况,可拨打巡察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监督电话:0903-6752282

邮寄地址:民丰县委巡察办                  

民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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