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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 2021-07-30 01:02:24     来源: 民丰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经民丰县委批准,县委成立3个巡察组对县委办公室、政法委、党校、供销社等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县委第十二轮常规巡察并对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巡察“回头看”。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办公室反馈巡察情况:学习跟踪督导不全面;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执行上级要求打折扣;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少;财务管理工作不规;工作不仔细,分工不明确;党务活动开展较少,党的建设弱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党校反馈巡察情况: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执行脱贫攻坚任务打折扣;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对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重视。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学习流于形式;党组织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压力传导不够,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对党中央关于本单位工作重要部署只做表面上传达,口号化、机械化,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结合实际具体落实举措不详实;在担当尽责、为民为农服务上谋划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系统、不科学、不均衡;对民生领域投入少,为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不彻底,缺乏抓长、抓常的意识和举措;领导干部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从事与职业关联性较强的经营活动;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未如实上报;超职数配备干部。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巡察情况:学习缺乏实效、流于形式;对基层和一线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客观,服务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报销差旅费,公务接待超标;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足,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不到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需进一步加强。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党支部发挥作用不明显,发展党员不规范,制度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无实际成效;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分工不合理,存在廉政风险;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滞后;工作避重就轻,官僚主义作风凸显;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人为增加廉政风险;固定资产管理不严,随意变卖且资金未入账;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批把关不严,账目混乱;内部管理不畅,工作效率低下;干部使用有偏差,导致工作迟缓;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后继无人。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对理论武装重视程度不够;基础设施管理不善,未发挥应有作用;为民服务不主动且效率低下;对单位工作统筹协调不合理,不重视业务培训工作;漠视群众利益,群众劳务费用久拖不结;发展党员不规范,党员大会弄虚作假;“三会一课”开展不扎实;对违规违纪问题“轻拿轻放”、不敢动真碰硬,甚至大事化小。

民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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